QCBG2025003
各鎮(街)公共服務(社區建設)辦:
現將《清遠市清城區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實施辦法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執行中遇到的問題,請徑向區民政局反映。
清遠市清城區民政局 清遠市清城區財政局
2025年9月28日
清遠市清城區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實施辦法
根據省政府《關于強化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意見》(粵府〔2011〕67號)、省民政廳、省財政廳《印發<關于全省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的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粵民發〔2015〕37號)和清遠市民政局、清遠市財政局印發《關于全市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的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清民福〔2015〕19號)精神,為建立健全殯葬基本服務保障制度,落實惠民殯葬政策,促進我區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,結合我區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免費對象
在本區或異地死亡且遺體實行火化的本區戶籍居民。
二、免費項目及標準
(一)遺體接運(普通殯葬專用車);
(二)遺體火化(普通火化爐);
(三)遺體消毒;
(四)遺體存放冷藏防腐(3天以內);
(五)租用遺體告別廳(小型告別廳);
(六)骨灰盒(盅)(簡易標準型);
(七)骨灰寄存(1年以內)。
上述所列免費殯葬基本服務項目,依照民政部《殯儀接待服務》、《遺體保存服務》、《遺體告別服務》、《遺體火化服務》、《骨灰寄存服務》、《骨灰撒海服務》等有關行業標準,按省、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。
三、需提交的材料及辦理流程
(一)需提交的材料:
1.死者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戶籍證明;
2.醫療機構或公安部門出具的《居民死亡醫學證明(推斷)書》;
3.喪事承辦人居民身份證;
4.本區戶籍居民遺體在異地火化的免費對象,還需提供異地火化證明及基本殯葬服務費發票(含費用清單)。
上述第2款材料留原件,其他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。
(二)辦理流程:
1.本區戶籍居民死亡后在清遠市殯儀館辦理殯葬服務的,喪事承辦人帶齊上述材料,到清遠市殯儀館辦理手續時,領取《清遠市清城區免除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申請表》,填寫相關信息并簽名確認,在結算喪事費用時,由殯儀館直接免除其殯葬基本服務費用。超出免費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服務費用由喪屬自行承擔。
2.本區戶籍居民在異地火化的,喪主直系親屬或喪事經辦人需持上述規定的證明材料,在3個月內到戶籍所在街(鎮)民政辦辦理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報銷手續。已在異地享受免費政策的,不再予以報銷。
四、經費承擔
殯葬基本服務項目費用由區財政承擔,納入部門預算管理。省、市補助資金按上級財政收支規定管理,直接用于補充區殯葬基本服務項目費用。
本區戶籍居民遺體在本市殯儀館辦理殯葬服務的,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部分先由市殯儀館核對記賬,定期與我區結算。殯儀館按時填寫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結算清冊并附《清遠市清城區免除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申請表》(第二聯)送我區民政部門審核,由區民政部門在費用結算清冊上加具核對意見并蓋章,送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審核,區財政部門按照審核確認的金額于次月15日前將資金劃入清遠市殯儀館賬戶。
本區戶籍居民遺體在異地火化的,其殯葬基本服務費由戶籍所在街(鎮)民政辦審核報銷,免除費用直接發放到喪屬手中。在每年12月匯總集中(含當地民政辦協助處理的無名尸殯葬基本服務費)報區民政局核定支付金額后報區財政局,由區財政局審核后將資金撥付各街(鎮)。
五、監督管理
(一)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所需資金,由區財政部門納入年度預算,足額安排,專款專用,定期結算,并隨免費對象數量增減和收費標準調整做出相應調整。
(二)區民政部門加強宣傳,倡導文明節儉、生態環保的殯葬新風,協調清遠市殯儀館嚴格把關并提供優質服務,落實惠民政策。
(三)區民政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建立聯合督查制度,定期監督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糾正。對虛報冒領費用的,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六、生效時間
本辦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2020年10月實施的《清遠市清城區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實施辦法》同時廢止。